增值税减免税的会计处理,你学会了吗?省几十万税费!
金税四期的到来,国家的税收越来越完善,同时有很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减免税属于增值税税收优惠范畴,今天西安代理记账" style="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西安代理记账公司小编来整理一下关于增值税减免税的会计处理:
对于增值税减免税政策,不同纳税人资格减免税情形是不一样的。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减免税呈现多样性的特点,既有免税,又有减税;既有针对所有纳税人的直接减免,又有专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未达起征点免税;疫情防控期间国家还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出台了降低征收率政策。
小微企业未达起征点免税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月纳税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案例】甲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商贸企业,按季度纳税,2020年7-9月销售商品共取得价款30.3万元,适用1%的征收率,未开具专用发票。
1.取得销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30.3万元
贷:营业外收入 3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3万元
2.10月纳税申报时,达到符合小微免税的条件,将税额转入主营业务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3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0.3万元
项目免税/减征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的规定。
1.境外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服务,账务处理:
【案例】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建筑企业,平安项目为施工地点在境外,2020年9月自业主收取工程款人民币1090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90万元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1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0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90万元
贷:其他收益等 90万元
2.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3.统借统还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
1.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享受的1%减税。
【案例】平安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销售1台使用过的机器设备,收取价款10.3万元,该设备购入价格20万元,处置时已计提折旧8万元,该设备购入时按照增值税政策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且太平公司未抵扣进项税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 12万元
累计折旧 8万元
贷:固定资产 20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3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万元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0.3万元
借:资产处置损益 1.9万元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0.1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 2万元
2.税控设备和技术维护费抵减应纳税额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抵减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其他收益
注:如果是抵减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其他收益
抵减小规模纳税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
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增值税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其他收益
注:无实际缴纳增值税时,加计抵减金额不需要做会计处理。
退役士兵或重点群体就业扣减增值税
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的规定,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或重点群体就业可以在三年内按照一定的额度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案例】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建筑企业,2020年招用10名退役士兵,9月与其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根据相关规定,丁公司可以扣减税额的额度为每人每年9000元。
2020年9月份,A公司增值税简易计税应纳税额为4000元,一般计税应纳税额为6000元,本月退役士兵减免税总额为10×9000÷12=7500元,扣减增值税7500元,该企业先扣减简易计税应纳税额再扣减一般计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4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3500元
贷:其他收益等 7500元
对安置残疾称纳税人
政策依据: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财税〔2016〕52号)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其他收益—补贴收入
销售行为适用免增值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据此,纳税人发生符合8号公告和9号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行为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可以视情况开具不同类型的普通发票。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次的普通发票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案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提供餐饮服务,按规定享受免增值税政策: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收入
其他收益
注:全额,不进行价税分离